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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3人公告
2021-10-08 17:26:35 | 来源:中青公考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职数,详见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11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以收到《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电子邮件时间确定)。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同时下载附件2《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和附件3《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以下简称《报名须知》)并仔细阅读。按《报名须知》要求填写《信息表》,最后将《信息表》和相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附件2《信息表》,按附件3《报名须知》要求提交资料,因填报虚假或错填信息而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填报两个以上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将《信息表》和相片及个人简历(含基本情况、学历情况、工作经历、科研、论文情况)发送至我院指定的邮箱。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且材料不退还。

考核方式与要求

1、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考核小组由上级主管部门、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本院及主管部门人数不得超过60%。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3、要求:应聘人员将个人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如科研、论文、获奖情况、相关荣誉)等制成幻灯片进行现场介绍,再由评委出题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考核实行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我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医院党委讨论,从应聘同一岗位并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聘用及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

1.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

2.五险两金: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

3.海南省人才住房租赁/购房补贴;

4.高温、交通、物业、通讯等各类补贴;

5.人才落户、子女就学、定期体检、幸福午餐等;

6.安家费;

7.科研启动金;

8.按政策购买职工福利房。

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学院负责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于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hy2fy.com)上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802269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

THE END责任编辑: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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